n 应用分发资质要求
应用(包含游戏)需提供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文件。为了帮助您尽快顺利地通过审核,请您在提交上线前,参考以下资质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。
由于应用内容包含的业务类型繁多和审核规则不同时期的调整更新,资质说明并未详尽,如有疑问可咨询客服,以最终审核意见为主。
应用内容包含的类型 | 资质要求 |
期货 | (1)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且经营范围须与应用实际业务相符 |
证券 | (2)股票类应用需提供交易所行情授权书 |
股票 | (3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(4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基金 | (1)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且业务范围须包含“基金”或《证券交易所经营许可证》(仅针对交易所的App)或《基金托管业务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基金超市 | (1)至少三家合作方的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且业务范围须包含“基金”或《证券交易所经营许可证》(仅针对交易所的App)或《基金托管业务许可证》及双方合作协议 |
(2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银行 | (1)《金融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银行理财产品超市 | (1)银保监会认可文件 |
(2)合作银行的《金融许可证》 | |
(3)合作银行的授权书(合作协议) | |
(4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5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信用卡办理 | (1)《金融许可证》或银保监会关于该行开办信用卡业务的批复 注: 此类应用不得使用银行 Logo 及银行品牌词。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信用卡超市 | (1)至少三家对应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授权证明 |
(2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第三方支付 | (1)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金融理财资讯 | 如涉及证券投资,需补充提供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或《证券交易所经营许可证》(仅针对交易所的App) |
金融辅助工具 | (1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(2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境外金融业务 (贵金属、境外证券) | (1)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业务范围 |
(2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贵金属 | (1)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证明或《贵金属交易会员证书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外汇 | (1)《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》或外汇管理机关准许经营外汇业务批准文件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保险 | (1)根据业务范围,提供以下资质之一: 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》、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、《保险许可证》、《保险中介许可证》。 涉及保险代理业务的: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》 涉及保险经纪业务的:《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》 涉及保险公估业务的:《保险公估业务备案表》 涉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: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》 涉及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: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》和《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保险超市 | (1)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》或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》 |
(2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信托 | 《金融许可证》或当地政府的金融批文 |
融资租赁 | 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汽车金融 | 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
资产管理/交易 | (1)《营业执照》(经营范围涵盖相关业务)(2)《金融许可证》或当地政府的金融批文 |
消费金融 | (1)《营业执照》(经营范围涵盖相关业务)(2)《金融许可证》或当地政府的金融批文 |
征信机构 | (1)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出具的《备案证明》或《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商业保理 | (1)主管单位同意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批文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典当 | (1)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小额贷款 | (1)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》或省政府及以上级别发放的相关批文 |
(2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贷款超市 | (1)至少三家合作单位的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文件、授权书或合作协议(授权书/合作协议内需注明具体合作贷款产品,应用内需注明贷款产品名称、产品提供方,应用内贷款产品名称需与合作协议内贷款产品名称一致,产品提供方需与合作单位一致) |
(2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助贷机构 | (1)至少三家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 |
(2)合作单位的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文件 | |
(3)《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4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5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数字藏品展示或一级交易 | (1)《区块链服务网信办备案证明》 (若区块链服务为三方提供,需提供第三方网信办区块链服务备案及相关合作协议)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药品 | 药品信息服务: |
(1)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 |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药品销售(开发者为药品经营企业): | |
(1)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 |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药品销售(开发者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): | |
(1)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| |
(2)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或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》 | |
(3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4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医疗器械 | 医疗器械信息服务: |
(1)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 |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医疗器械网络销售(开发者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): | |
(1)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 | |
(2)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第三类)或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》 | |
(3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4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医疗器械网络交易(开发者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): | |
(1)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 | |
(2)《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》 | |
(3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4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医疗服务 | 包括医疗美容、医疗问诊、心理健康问诊等,需提供: |
(1)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/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》 | |
注1:涉及线上问诊的,许可证上需注明互联网诊疗或互联网医院; | |
注2:涉及与医疗机构合作的,需提供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及合作方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或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》。 |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门诊预约 | (1)合作医院的授权书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体检购买 | (1)合作医院的授权书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运动、健康、养生 | (1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(2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音频影视 | (1)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 |
(2)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 | |
(3)若涉及转载内容,需补充提供版权方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| |
(4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5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直播 | (1)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且带有“直播”或“表演”等字样 |
(2)《安全评估报告》加盖公章 | |
(3)《安全评估报告》在全国互联网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的提交结果截图 | |
(4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5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阅读 | (1)《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》或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 |
(2)相关版权方授权书及授权方证明文件 | |
(4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5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实体剧本售卖 | (1)《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新闻资讯 弹窗推送新闻信息 | (1)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》及附页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| (1)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》,并在应用内显著位置明示《许可证》编号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聊天 社区 通讯 婚恋 | (1)《安全评估报告》加盖公章 |
(2)《安全评估报告》在全国互联网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的提交结果截图 | |
(3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4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互联网地图服务 | (1)《测绘资质证书》并在专业范围中注明互联网地图服务(若涉及与测绘单位进行合作的,可提供双方合作协议(授权证明),同时需在地图显著位置标明审图号和合作单位)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网约车 | (1)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网约车聚合平台 | (1)至少一家合作方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及合作协议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加速器 | 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浏览器 | 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
网盘/云存储等 | 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拍卖 | (1)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开锁 | (1)公安局备案文件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短信群发 | (1)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(2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义务教育学科培训 | (1)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|
(2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 |
(3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 |
其他 | (1)ICP备案或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|
(2)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》、《APP电子版权证书》或《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》(三者选一) |
n 应用审核规范
一、应用信息
1.应用名称
(1) 应用名称不得超过10个中文字符或20个英文字符(含副标题),不得含有@#¥%&*...等特殊字符,应用名称与应用功能之间要有所关联。
(2) 应用名称不得含有政治敏感、色情、暴力血腥、恐怖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内容。
(3) 应用名称不得以日历、桌面、视频、贷款、赚钱、小说等泛词、功能词、类别词命名,不得添加无实质意义的前后缀来绕过审核规范。
(4) 应用名称不得与已上架的其他应用名称重复或混淆,如拥有相应名称的商标权,请通过此流程进行申诉:侵权申诉
(5) 应用名称不得与安装到设备上显示的名称差异较大。
(6) 应用名称不得存在堆砌关键词等恶意ASO行为。
2.应用图标
(1) 应用图标需要与安装到设备上所显示的保持一致,不得与已上架的其他应用图标相同或高度相似。
(2) 应用图标不得存在违法、侵权内容。
(3) 应用图标不得使用真人美女头像,明星代言除外。
(4) 应用图标不得存在拉伸、压缩、模糊、黑(白)边、黑(白)角等问题。
(5) 应用图标不得擅自添加有奖、首发、精品、官方、正版、推荐、HOT等标签。
3.应用截图和启动页
(1) 应用截图和启动页不得出现与应用实际功能无关的内容。
(2) 应用截图和启动页不得存在重复、拉伸、压缩、模糊、黑(白)边、黑(白)角等问题。
(3) 应用截图和启动页不得出现第三方应用商店logo。
(4) 应用截图和启动页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手机外观素材。
4.应用描述和关键词
(1) 应用描述/新版本描述仅限使用中文与英文。
(2) 应用描述篇幅需控制在100至1000个字符内,且与应用功能必须一致,禁止误导用户。
(3) 应用描述不得含有违法内容、特殊字符以及违反新广告法的极限用语。
(4) 请勿使用特殊字符(如:@、#、*、& 等)、大量空格或换行符。
(5) 请勿使用极限词或虚假承诺等违反新广告法的内容(如“最”“第一”“唯一”“NO.1”“必备”“免费送” “全球”“顶尖”“首”等)。
(6) 请勿使用危害国家安全、低俗、情色等非法内容。
(7) 关键字中不得包含与应用无关的关键字。
(8) 关键字中不得包含侵权内容。
(9) 关键字间请使用空格隔开,勿使用其他符号。
(10) 应用描述及更新日志中不得出现第三方应用商店名称、介绍、引述等内容。
二、应用安全
1. 应用内不得含有病毒木马等侵害用户的功能(包括代码等可疑行为)。
2. 应用不得含有恶意吸费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:未经用户二次确认(即用户需要对购买和支付分别进行一次确认)的主动扣费、隐形扣费行为,未明确、明显提示用户(例如收费协议嵌套在应用引导页内),以误导或诱导方式实现用户付费。
3. 应用不得屏蔽用户正常的通信功能。
4. 应用不得未经用户授权强制启动系统服务(例如:蓝牙,GPS等)。
5. 应用不得获取无关的权限,禁止威胁用户信息安全。
6. 应用不得含有第三方加载可执行代码的应用或SDK。
7. 应用不得出现未经用户允许发送短信、拨打电话等使用隐私权限的行为。
8. 应用不得在未告知用户的情况下,超出业务需要,频繁自动联网,消耗用户流量。
三、应用功能
1. 应用需适配主流终端设备和Android版本。
2. 应用需能够正常安装、启动、卸载,不得出现运行时频繁崩溃、需借助第三方软件才可卸载的情况。
3. 应用安装后仅允许在桌面生成一个快捷图标。
4. 应用不得出现无法关闭的常驻通知栏。
5. 应用功能需确保已实现和使用正常,不存在按钮点击无反应或点击报错等情况。
6. 应用功能如仅限部分城市或特定人群使用,需在应用描述中注明所支持的城市或人群。
7. 应用不得影响终端设备功能,包括但不限于:安装后自动修改系统默认配置且用户无法修改、功能键失灵等。
8. 应用不得出现对其他应用恶意干扰、屏蔽、修改数据等行为。
9. 应用不得强制开机启动。
10. 应用不得静默或强制要求用户下载其他应用。
11. 应用不得含有隐藏或不被用户感知或发现的功能。
12. 应用不得含有root功能。
13. 应用不得含有监听、非法监控行为。
14. 应用主要功能不得是单一的广告或积分墙推广。
15. 应用需保证所提交审核的为当前最新版本,应用如需登录请附加使用正常的测试账号和密码。
四、应用内容
1. 应用不得以分发为主要目的,包含但不限于:应用商店,游戏中心。
2. 应用不得是简单打包网站页面或套用模板、内容聚合或罗列链接。
3. 应用不得与其他开发者应用相同或高度相似。
4. 应用不得是有明确版权归属应用的破解版、汉化版或重新打包盗用。
5. 应用不得在网络环境正常的情况下无法获取内容,或存在大量测试数据。
6. 应用不得存在非法金钱交易、赌博、反政府、反社会及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。
7. 应用不得传播暴露、情色、低俗内容。
8. 应用不得含有种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。
9. 应用不得含有人类或动物遭到杀害、残害、酷刑、虐待的写实描绘,或者鼓励暴力的内容。
10. 应用不得含有关于宗教、种族、性取向、性别或其他目标群体的诽谤或恶意内容。
11. 应用不得含有鼓励非法使用武器、危险物品或促进军火购买的内容。
12. 应用不得含有非法使用毒品、过量摄入酒精、酒驾、违法交通规则等人身伤害内容。
13. 应用内不得含有具有攻击性、不顾及他人感受、令人不安、惹人厌恶或低俗不堪的内容。
14. 应用需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进行有效管控,包括但不限于:制定过滤机制过滤违规内容;制定举报机制并及时作出响应;实现服务关闭功能,对严重违规用户停止提供服务等。
15. 不接受将应用内的某一内容独立作为新应用上传,包括但不限于:影视剧集、图书单行本、单一主题、单一游戏攻略、单一壁纸、单一锁屏、单一旅游攻略、游戏攻略类应用等。
16. 应用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,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虚拟货币方式,获取特定商品。
17. 应用不得含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,以投资理财、投资咨询、贷款中介、信用担保、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等内容或与许可不相符的内容。
18. 应用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、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,明示或者暗示保本、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19. 应用不得含有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、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,欺骗和误导投资者的内容。
20. 应用不得利用学术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。
21. 贷款类应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审核费或者押金。
22. 婚恋类应用必须拥有PC端网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ICP备案资料;且不得以任何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美女图片,音频,视频,诱惑性的文字内容等)诱导扣费或开启免密自动扣费。
五、应用内广告
1. 广告面积不得超过手机屏幕的50%,且不得包含空白广告位。
2. 禁止应用存在通知栏广告。
3. 禁止应用劫持系统桌面或者锁屏。
4. 禁止应用在桌面上添加以广告为目的图标。
5. 禁止应用在使用过程中频繁弹出悬浮窗广告,中断用户操作。
6. 禁止应用包含插屏广告代码、积分墙广告代码或风险代码。
7. 应用内广告应与使用的群体相符。
8. 应用不得含有匿名推送的行为。
9. 应用内广告不得含有欺诈内容。
10. 应用内广告不得含有其他应用商店的相关推广。
11. 应用内广告需带有关闭功能,且应用关闭后,应用内广告也需同时关闭。
12. 应用内广告不得含有恶意网址。
13. 应用内广告不得强制、误导、诱导用户点击。
六、用户隐私
1. 应用内应含有单独成文的隐私政策(温馨提醒:单机工具类应用的隐私政策需在无网络的情况下正常阅读)。
2. 应用内隐私政策标题格式:隐私声明、个人信息保护声明或用户隐私声明等,不得使用:用户协议、用户说明、服务协议等。
3. 应用内隐私政策应在应用使用过程中主动提醒用户阅读,包括但不限于首次进入APP、注册账号、弹窗界面、文本链接、常见问题(FAQS)等。
4. 应用内隐私政策应包含APP运营者基本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公司名称(需与账户主体一致)、注册地址、常用办公地址、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电话。
5. 应用内隐私政策需列举说明业务逻辑与权限的关系。
6. 应用内隐私政策需说明获取个人隐私信息的用途。
7. 应用不得使用任何与功能无关的敏感隐私权限或数据。
8. 应用不得在未经用户授权或者无视现行法律依据的前提下,私自收集、传输或使用用户隐私数据(如位置、通信录)。
9. 应用如包含防病毒或安全防护功能,应提供隐私政策,并说明所收集、传输的相关用户数据的用途、分享对象及其他信息。
10. 应用如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转移,应告知用户如何使用转移的信息以及在何处使用该信息。
11. 应用对用户身份标识、鉴权及其他个人信息的收集、存储、转移应采取确保数据机密性和完整性的加密措施。
12. 应用使用第三方支付交易过程中,不得记录用户交易类鉴权信息,或向第三方泄露与用户特定交易无关的用户个人信息。
13. 应用功能为处理财务信息、付款信息或身份信息的应用,不得披露任何用户个人数据。
14. 应用不得篡改应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, 同时也不得访问或者篡改第三方应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。
七、暂不收录的App
1、个人开发者暂不支持接入以下类型应用,包含但不限于新闻、网赚、金融、医疗、影视、GPS、旅游、票务、彩票、平台类(游戏、应用平台)、攻略、单本小说、个人音乐专辑、明星写真
2、暂不收录类型:
(1) 涉及港澳台、外国电视直播、通讯类(电话、短信、名片)、涉及境外功能。
(2) VPN翻墙软件。
(3) 恶意变更内容,切换SDK支付等。
(4) 小说单行本类软件。
(5) 模拟器、街机等软件。
(6) 网赚资讯类只包含简单的图片、文字或软件内设计刷单等类型的网赚软件。
(7) 篡改系统类、游戏修改器、外挂类(红包外挂)、自动抢红包类、破解类(wifi破解)应用。
(8) 应用涉及营销作弊工具或服务。包括但不限于刷粉、刷钻、刷票,以作弊手段协助开户的应用。
(9) 虚拟定位、远程监控。
(10) 申请root权限、存在root功能、引导对手机进行root。
(11) 彩票类、彩票销售、彩票资讯(开奖和推荐计划)和玩法(刮刮乐)。
(12) 涉及推荐赌博玩法,如炸金花、德州扑克、水果机、老虎机等。
(13) 体育(足球、篮球、网球等)资讯类中内容涉及预测,购买计划。
(14) APP名称含“六合、心水、白小姐、曾道人、铁算盘、神算人”等博彩应用名称。
(15) 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、比特币交易;或比特币信息展示等。
(16) 云养殖(如云养牛)。
(17) 非法众筹类、非法竞拍类,包括但不限于一元夺宝。
(18) 涉天主教、基督教的宗教类应用。
(19) 含有应用市场属性,包含但不限于:应用商店、游戏中心。
(20) 涉及偷拍、偷窥类软件。
(21) 涉及“云挖矿”、云算力、(云)矿机租赁等相关业务的软件。
(22) 涉及鱿鱼游戏相关的内容。
(23) 电商平台软件中如存在售卖“死亡证明”、“病危通知书”等重要文件(含加盖伪造、变造医院公章的文件)的情形。
(24) 追星软件涉及:“饭圈”粉丝互撕谩骂、拉踩引战、挑动对立、侮辱诽谤、造谣攻击、恶意营销等内容。